关于美国对全自动武器的管制,有一个比较奇怪的事情是,虽然总统表示要禁这类改装,八成民众也支持,甚至一向反对控枪的全国步枪协会也罕见地表示了支持管制,但最终还是没能禁成。很多人会本能地认为这是因为军火商的利益集团游说或者政治家并不想管。但其实这里面没有什么阴谋诡计,而是分权制衡的体制正常运行所导致的结果。
说到美国的枪,很多人以为美国人可以随便买冲锋枪、机枪,但其实恰恰相反。在联邦法律层面,真正的全自动武器在几十年前就受到严格管制了。
193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国家枪械法》,对机枪进行了严格的登记制度和特种征税。而到了1986年,联邦法律更是彻底封死了民用新机枪的大门:在5月19日之后制造的任何全自动武器,普通民众都无法购买。
如今在正规的枪店里,你能买到的几乎全都是半自动武器。半自动武器的特点是扣一次扳机只能打一发子弹,然后手指需要放松,让扳机回到初始位置,才能发射下一发子弹。后来出现的各种改装手段才让这个缺口被打破。
一种是手枪后面一个硬币大小的连发开关。它长在手枪的套筒后盖处。正常手枪发射一发子弹后,其内部结构会自动切断击发通道,必须松开扳机才能复位。但这个小零件带有一个伸出的金属结构,可以在手枪滑动时持续压住内部的限位部件,直接把单发限制给去掉。只要扣住扳机不放,手枪就可以达到每分钟约1200发的连射速度。它最低在黑市只要二十美元,家用三维打印机就能造出来,也有大量的走私货从海外流入。
另一种是完全不改枪内零件的撞火枪托。它是一个带弹簧的两段式滑动肩托,用来替换步枪原本固定的枪托。射击时,扣扳机的手指保持悬空不动,另一只手把整支枪往前推。击发后,后坐力推着枪身后退并压缩弹簧;随后前推力道与弹簧推力又把枪身推回前方,让扳机主动撞向固定手指。只要维持姿态,枪身就会利用自身后坐力往复滑动,把射速推到每分钟 400 到 800 发。这两种改装都能在几秒里打出密集火力,但走的是完全不同的两条路。
半自动武器一旦改成全自动射速,伤害会在短时间内迅速飙升。这种危险在 2017 年秋天的拉斯维加斯达到顶峰。一名枪手在酒店高层房间架设撞火枪托步枪,隔着几百米向露天音乐节广场泼洒 1,049 发子弹。这导致 58 人死亡和数百人受伤,是美国历史上最惨烈的大规模枪击事件。拉斯维加斯枪击案调查报道指出,撞火枪托的高射速在远距离对密集人群造成致命压制。
手枪连发的破坏力同样触目惊心。2023 年,在美国阿拉巴马州的戴德维尔,一个年轻人的生日派对上,一名枪手用一把改装过的手枪向人群扫射,现场留下了 89 个弹壳,造成 4 人死亡、32 人受伤。
因为改装成本极低,也很容易买到,这种装置迅速在全美蔓延。负责监管火器的联邦执法机构五年内缴获的此类装置增加了 570% 以上,累计缴获突破三万件。仅在芝加哥海关,2024 年就被查获了 1,500 多件海外偷运装置。
惨痛的伤亡让社会反响惊人一致。多个全国性调查显示,70% 至 81% 的美国民众支持全面禁止撞火枪托。就连向来坚决反对控枪立法的全国步枪协会,也破天荒发表声明,承认这种让半自动步枪实现全自动射击的装置应当受到额外管制。白宫随即下令全面堵死这样的改装。(公开声明)
在如此惨重的伤亡和全民一致的支持下,许多人可能会感到困惑:既然大家都同意,为什么不直接由美国政府颁布法令禁止呢?
然而,这两件事其实是属于两个层面的。该不该禁是一回事,能不能禁是另一回事。
要不要禁,这是从实际效果出发的问题。在惨剧面前,这个问题非常简单:这些装置让平民拥有了军队级的杀伤力,当然要禁。
但能不能禁,看的却是法律授权。在这套宪政体制下,行政权力的行使有着严苛门槛:行政部门不能因为一件事危险就自行创造权力,它手里的每一分管制权,都必须在国会成文法典里找到明确授权。
如果几十年前的法律没有预见这种新型机械,无论这种新发明多么危险,执法人员都无权通过扩大解释来增加字面含义。这种危险性只能证明需要尽快行动,但不能凭空赋予政府合法的执行权力。
在美国的政治架构下,要实现一项危险武器被合法禁止,需要跨越三个相互独立的关卡。第一个关卡是国会进行定义。所有行政管制只能从成文法开始。在联邦机枪的法定定义中,国会明确规定机枪是不需要手动装弹、通过扳机单次动作就能自动发射多发子弹的武器。任何专门用于改装成机枪的部件,它本身就是机枪。
第二道关是执法机关作出行政解释。烟酒火器与爆炸物管理局(ATF)隶属于美国司法部,负责监管枪械行业和执行枪支相关法令。ATF没有立法权,只能根据国会的法律规定作出解释性规定。
第三道关是法院把关的司法审查。联邦最高法院有最高司法裁决权,负责审理规章是否越权。任何公民如果觉得规章缺乏法律依据,都可以起诉政府。
撞火枪托的禁令完整经历了这三道关卡。
惨案之后,烟酒火器与爆炸物管理局(ATF)在白宫的指导下,于 2018 年发布规则,宣布撞火枪托属于非法机枪,必须限期销毁或上缴。但德州持枪公民卡吉尔将政府告上法庭。2024 年 6 月,最高法院以 6:3 的票数判决禁令越权无效。最高法院表示:撞火枪托安装在步枪上的时候,射击过程中整枪往复滑动,扳机其实是一下一下地撞向手指,每次射击都会有扳机扣下和弹回的过程,这不满足扳机单次动作的物理定义。多数派认为,完善立法是国会的责任,行政机关不能擅自扩大词义。
于是球被踢到了国会。判决公布四天之后,参议院民主党议员请求通过法案,试图用一致同意程序来快速通过。这是参议院针对无争议的法案的特殊规则,如果全场没有人反对,就可以直接跳过辩论在参议院通过。
但当时内布拉斯加州的共和党议员提出了异议。这一人反对直接导致快速立法通道关闭,后续法案陷入无限期搁置。(提出反对)
如果我们思考到这里,自然会引出两个问题:为什么法律定义总是可以被机械发明所绕过?如果民意如此一致,军火商也不靠此牟利,为什么国会始终不修法?
法律的问题是,几十年前写的静态法条,很难预见到后来的机械设计会变成什么样。1934年的国会在写扳机单次动作的时候,想到的是扣着扳机不放的老式机枪,想象不到会有人利用后坐力和滑动结构造出射速等同机枪、但机械上每打一发都在单独撞击扳机的新产品。在严格抠字眼的法官眼里,这的确成功钻了法律的空子。
但如果法律定义完全没有漏洞呢?这就引出了另一个例子:手枪连发开关。这个开关的结构直接按死枪内部的限位部件,从单发模式一下切换到连发模式。在法律层面没有任何模糊地带,它就是机枪零件。你甚至拿着一片没装上的开关金属片也是重罪。
但为什么它还是遍地都是?因为分散制造的技术完全破坏了执法网络。这个设计的专利在 2016 年过期进入公有领域。它小到硬币大小,跨国包裹难以拦截,且任何人都能用家用3D打印机打印出来。法律定义写得再完美,也挡不住千家万户的地下制造。执法能力被稀释到极限。
国会为什么不修法?一般人的直觉往往会认为是军火商的游说献金。拥枪团体二十多年投入的联邦游说资金超过 2.3 亿美元,是控枪阵营 3,710 万美元的六倍。但在全自动改装上,军火商并不是阻挠立法的元凶。正规厂商的核心利润来自普通手枪和半自动步枪,廉价配件并不是盈利支柱,他们甚至更怕引来更广泛的控枪风暴。惨案后全国步枪协会主动建议管制撞火枪托就是明证。
国会瘫痪的症结,在于极化政治下的防线思维。在参议院,法案终结辩论进入表决需要六十票超级多数。保守派议员真正顾虑的是滑坡效应:一旦打开改法口子,控枪派就会顺势塞入限制弹匣容量等条款。在初选制度绑架下,温和派议员如果同意改法,就会在初选中遭到清洗。充当阻挠者的政治成本几乎为零。少数派极低的否决成本,让哪怕拥有八成民意支持的议案,也会被一两名议员轻松卡死。
回顾围绕全自动改装的整个事件,背后并没有任何阴谋论。这个事件中,每个人都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合理地推进了各自的议程:民众希望安全,白宫提出建议,执法机构顶住压力推出规定,最高法院坚守权力分立的字面含义,连游说团体也一度退让。
但所有这些合规的齿轮咬合在一起,转出来的却是一个谁也解不开的死结。这套制度从设计之初,就是把防范权力滥用的程序放在办事效率之前。它把否决权层层下放,任何一方都能踩下刹车。立法机构因极化陷入僵死,行政部门越权补位被法院否决,而司法把问题踢回国会后,少数派又能轻易扼杀法案。
危险不会因为程序的严谨就自行消失。在这个死循环中,每一方在程序上都站得住脚,而那些能打出全自动火力的改装配件,依然顺着制度留下的缝隙,在现实中继续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