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nhill 窗口下的品类扩张
错误母公司窗口让扩张只剩贴牌捷径
错误母公司窗口让扩张只剩贴牌捷径
1977 年 Alfred Dunhill Ltd. 成为 Montblanc 主要股东,1985 年完成全资持有(来源)。一间德国笔具制造商从此归属英国 Dunhill 集团,一家以打火机、雪茄和男装闻名的品牌。这场收购给 Montblanc 带来了新的压力:母公司要求增长,但母公司自身在多品类管理上的经验并不比 Montblanc 多。
理解这场收购的关键是看清 Dunhill 当时的位置。Dunhill 是一家从马具起家、后来聚焦绅士配饰的英国老牌,产品线集中在打火机、烟斗、雪茄配件和男装。它和后来收购 Montblanc 的 Richemont 有一个根本区别:Dunhill 是一个单一品牌,不是多品类奢侈品集团。它没有制表资源,没有皮具供应链,没有珠宝工艺线。它唯一能给 Montblanc 的,是一个更大的分销渠道和一张允许你做品牌延伸的名片。这个基础决定了 Montblanc 在 Dunhill 旗下的品类扩张只有一条路可走:贴牌捷径。
1983 年,被收购六年后,Montblanc 推出了 Solitaire 系列。经典 Meisterstück 的黑色树脂笔杆还在,但多了 18K 金和纯银版本。这是品牌五十多年历史上第一次在核心产品线上做价格上探。同期品牌口号升级为"Montblanc: The Art of Writing"(来源)。释放的信号很清楚:Montblanc 不满足于只做一支好钢笔了。它在试一件更难的事,从德国优质笔具制造商变成全球奢侈品牌。
但 Solitaire 仍然锚定在笔这个品类内部。真正测试品类边界的是 1980 年代末的一批产品:领带夹(tie bars)、胸针(lapel pins)和旅行配饰(来源)。一枚领带夹压着白星标志,售价不到一支 149 钢笔的十分之一。设计逻辑看似合理:如果 Montblanc 的用户是有文化的商务男士,让他在穿西装打领带时也能佩戴 Montblanc 的标志,似乎是顺理成章的延伸。
左起:经典 Meisterstück 149、1983 年 Solitaire 贵金属版、1980 年代末的领带夹。三者的工艺信息量差异从外观即可识别
但这些产品遇到两个问题,两个问题指向同一个根源:母公司不具备支撑品类扩张的基础设施。
第一,身份信号强度不够。一支 149 握在手里签字时,对方能看见白星和 4810 刻印,开箱时笔盒、笔套、说明书都在强化这个认知。一枚领带夹别在胸口正中间,除非凑近到半米以内,否则 logo 几乎不可辨认。它的高度大约相当于一支 149 笔夹的长度,但被固定在衬衫门襟上,大部分时候被西装遮挡。领带夹不是没有市场,Montblanc 也不是第一个做领带夹的品牌。Tiffany、Cartier 都有领带夹产品线,但 Tiffany 卖领带夹的前提是 Tiffany 已经被认知为珠宝品牌,一件银色小物件被消费者默认为 Tiffany 工艺体系的一部分。Montblanc 在 1980 年代被认知为一支好笔,领带夹在这个认知背景下得不到工艺信用。第二,没有独立的工艺叙事。149 的笔尖有手工研磨的铱粒、活塞上墨机构、超过 100 道工序的生产体系可以讲述。领带夹上除了品牌 logo,没有任何可被单独谈论的工艺细节。Montblanc 没有为它开发专门的制造技术,它就是一个印了 logo 的标准配饰。消费者买它不是因为工艺好,只是因为上面印了 Montblanc 的名字。这个理由在购买决策中成立一次,但撑不起重复购买。领带夹不像墨水、笔尖或笔记本那样有消耗属性,一个人买一枚就够了。一支 149 钢笔的买家会回来买墨水、换笔尖、买笔套,而领带夹的买家没有回来的理由。
这两个问题的共同点在于:它们需要的超出了产品线决策层面,进入了制造深度领域,需要母公司提供工艺基础设施、品类管理经验和长期投入的耐心。Dunhill 时期的 Montblanc 在这些方面几乎拿不到资源。Dunhill 自身是一家聚焦打火机、雪茄和男装的品牌,在多品类管理上的经验不比 Montblanc 多。母公司自己不擅长品类扩张,却要求子公司做同样的事。在这个约束下,Montblanc 的产品团队能做的只有一件事:把 logo 贴到最容易生产、周期最短的物件上。领带夹、胸针、旅行配饰这些产品都不需要开发新的制造线,不需要培养新的工程师,不需要建立新的供应链。它们是品类扩张的捷径,但捷径之所以是捷径,是因为它省去了最核心的东西:让产品在自己的品类标准里先站住脚。
这段扩张发生在另一个背景之下。1980 年代圆珠笔的普及已经在压缩钢笔的日常使用场景。Bic 圆珠笔单价不到 1 美元,而一支 Meisterstück 要数百美元。日本品牌 Pilot、Sailor、白金凭借更低的制造成本和稳定的出墨品质,在中端市场蚕食着 Montblanc 的份额。但这些外部压力不应被误解为扩张失败的原因。外部压力只是激化了 Dunhill 时期本就存在的一个矛盾:母公司要求增长,却没有为增长准备相应的工具。日本钢笔的竞争同时说明了一个反向的事实:Montblanc 同期的竞争对手们选择聚焦笔尖工艺和收藏家市场,在核心品类内做深度而非宽度。那是另一条路,但 Dunhill 没有选择它,因为短期的营收压力排除了需要长时间沉淀的深耕策略。
把 Dunhill 时期的品类选择和 Richemont 时期的品类选择放在一起,对比就清晰了。
1995 年复兴的 Meisterstück Leather 系列选择了另一条路径:它不自己鞣革、不自己缝线,但与意大利顶级皮具供应商合作,用料和工艺对标同集团 Cartier 的皮具线。1997 年 Montblanc 在瑞士 Le Locle 设立了制表工坊 Montblanc Montre S.A.。这不是在笔杆上印个表盘试试。公司在瑞士钟表制造核心区租下厂房,采购制表设备,从瑞士招聘制表师。十年后它开发了自产机芯,最终被 Goldman Sachs 评为全球 50 大最重要手表品牌之一(Montblanc 历史档案)。
左:Dunhill 时期的配饰尝试(领带夹、袖扣套装,eBay 拍卖图);右:Richemont 时期的皮具线(Meisterstück Leather 笔记本封套,eBay 产品图)。品类深度差异直观可见
这两轮扩张的差异不在 Montblanc 自身。品牌还是那个品牌,工厂还是那座工厂,笔尖还是那个笔尖。变的是所有权。Dunhill 给 Montblanc 的是一个品牌名称的授权窗口:你去贴牌,你做尽可能多 SKU,你用现有的认知去变现。Richemont 给 Montblanc 的是一个完全不同的窗口:你用十五年时间在一条品类线上建立制造能力,我们出得起这个时间。
具体到 Richemont 给 Montblanc 的东西,有几层。第一是制造资源:Richemont 旗下有 Cartier 的皮具供应链、有 Piaget 和 Vacheron Constantin 的制表体系,Montblanc 的 Le Locle 工坊可以依托集团已有的技师网络和供应链管理经验。第二是零售基础设施:1990 年 Montblanc 在香港开设了第一家精品店,此后巴黎、伦敦旗舰店相继落地,这个门店网络在 Richemont 时期才真正规模化。第三是耐心:手表的品类回报周期超过十年,只有集团化企业能承受这样长的投资回收期。Dunhill 时期的 Montblanc 在任一条上都达不到门槛。
皮具和手表之后,2000 年代 Montblanc 又进入了香水。这个品类走的是授权模式,由 Interparfums 生产,Montblanc 收取版税。表面上看这和领带夹一样是贴牌路径,但区别在于香水的品类结构不同。香水本身就是授权主导的行业,消费者购买时依赖品牌名字和调香师声誉,而不是品牌自己的生产线。品类自身的商业逻辑决定了授权是合理路径,而不是妥协。领带夹面临的情况相反:配饰品类里,消费者购买的是物料工艺和设计细节,品牌名字只是一个确认按钮。Montblanc 在领带夹上没有工艺可以验证,品牌名字就成了唯一的卖点,而这个卖点的力量不够。
这就是"品类自身有工艺叙事空间"和"只贴 logo 的标准品"之间的分界线。皮具可以讲皮革来源和鞣制工艺,手表可以讲机芯结构和走时精度,香水可以讲调香师和香调结构。领带夹和胸针不能。判断一条品类线值不值得进,关键是看它有没有一件 Montblanc 能做得比别人好的具体事情可以谈论。Ralph Lauren 做家居线时有一条经常被引用的判断:如果 logo 出现在产品上,这件东西本身必须值得人们单独谈论。一款花瓶的美感、面料的手感、灯具的光线质量,这些指标应当在"这是 Ralph Lauren 的产品"之前被消费者独立评价。领带夹上的白星标志正是那个反面:你能谈论的只有白星本身,而白星单独挂在衬衫上的力量很弱。手表上的白星就不同了:你首先需要判断手表的走时精度、表盘做工、佩戴舒适度,当这几个指标都站住了,白星才在最后环节加分。
上:Meisterstück Leather 系列皮具(笔记本封套、公文包)有工艺叙事的空间:皮革来源、鞣制工艺、缝线技术;下:领带夹这类小配饰缺少工艺深度
写到这里,有一个需要说明的限制。1980 年代的这些尝试未形成后续主线,这个结论无法直接用公开数据证明。公开资料只正面列举新产品,没有当时的销售数据或负面反馈。推理来自事后观察:产品线的消失,以及 Richemont 时代品类选择方向的彻底转变。不能写成当年市场明确否定了这些产品,只能说它们没有像皮具、腕表和香水那样被后续战略持续吸收。
但即使在这个限制下,有一个结论是站得住的:同一品牌在两个不同所有权下尝试了品类扩张,一个选择了贴牌捷径,一个选择了制造深度和长期投入。前者的路径来自母公司窗口的约束,Dunhill 时期的 Montblanc 没有资源做制造深度,只能选最短的半径扩张。后者来自 Richemont 集团的多品类基础设施和长期视野。
回过头来看,Montblanc 在 Richemont 时代的品类延伸做对了,但不代表它每一步都走对了。1980 年代末的领带夹在今天 Montblanc 的官网上找不到任何痕迹,但它在品牌历史上留下了一个有用的对照:当一个品牌面临品类扩张压力时,起决定作用的是所有权窗口。窗口对了,贴牌路径也可能走出授权香水这样成功的模式。窗口不对,再合理的延伸方向也会因为没有工艺深度支撑而停在浅层。
这段历史对读者的用处不限于了解 Montblanc 本身。以后再看到某个品牌推出新品类时,可以留心两件事。第一,这个品牌是在什么所有权下做这件事,母公司有没有为它提供品类扩张所需的制造基础设施和长期投入空间。第二,新产品身上有没有品类自身能拿得出手的工艺或技术,还是只是一个贴了 logo 的标准品。前一个变量决定了品牌有没有条件真的把这件事做成,后一个变量决定了消费者愿不愿意为它买单。能看到这两层,就已经比只看选了哪个品类的判断多出一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