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加州反垄断诉讼
184 岁的稀缺系统第一次被法律挑战
184 岁的稀缺系统第一次被法律挑战
2024 年 3 月 19 日,Tina Cavalleri 走进加州北区联邦法院,对 Hermès 提起集体诉讼。她在前一年想买第二只 Birkin 时,销售助理告诉她"这些包是留给持续支持我们生意的客户的"。此前她已经花了好几万美元买 Hermès 的鞋、丝巾和珠宝,才拿到第一只 Birkin 的购买资格。共同原告 Mark Glinoga 在 2023 年多次尝试购买 Birkin,每次都被销售助理告知必须先买其他产品。第三位原告 Mengyao Yang 在 ancillary products(附属产品,指 Hermès 的丝巾、鞋履、珠宝、家居用品等非包袋品类)上花了超过一万美元才拿到一只 Birkin(The Fashion Law, 2024)。
这批消费者的对手是一套精密运转了二十年的制度。Hermès 的 Birkin 和 Kelly 被标记为"配额包",消费者不能直接购买,需要先在店内消费等额的其他产品(业内通行 1:1 配货比),再被销售助理评估为"品牌信徒"后才能受邀购买。这套制度从未写进官网、从未被品牌公开承认。消费者只能通过 PurseBlog、Reddit 和 TikTok 上的攻略互相解码,才知道要买什么品类、花多少钱、找哪个 SA。2024 年的诉讼第一次把这套暗规则翻到了法庭上。
诉讼寻求集体诉讼地位,覆盖数千名美国消费者。Hermès 在全美经营约 43 家门店,其中 8 家在加州。如果集体诉讼地位被批准,潜在赔偿金额可能达到数亿美元。品牌面临的不是个案输赢,而是系统性风险:一旦集体诉讼成立,所有在过去数年内为了 Birkin 购买了附属产品的消费者都可以加入索赔。
Birkin 包在展示柜中。2024 年加州消费者对 Hermès 提起集体诉讼,指控品牌将 Birkin 的购买与购买其他产品非法绑定。来源:Reuters。
原告的诉由是"非法搭售"(tying arrangement),反垄断法中历史最悠久的概念之一,指卖方利用一种产品的市场支配力,强迫买方同时购买另一种不相关的产品。Birkin 是搭售品(tying product),丝巾、鞋履、珠宝、家居用品等是被绑定的附属品(tied products)。按照原告的论证,Birkin 被控制产量、不放在货架上展示、不在线销售。这种极端稀缺性给了 Hermès 接近于垄断的市场力量,品牌利用这个力量迫使消费者在无关品类上大额消费,才能获得买 Birkin 的资格。
诉状中最有力的证据是销售助理的佣金结构。SA 卖出 Birkin 拿不到一分钱佣金,但卖出鞋履、丝巾、珠宝等其他品类拿 3%。这种不对称佣金不像是偶然的设计,它让 SA 有直接的财务动机把 Birkin 当诱饵,优先推销高佣金品类。Hermès 从未官方确认这个比例,但它在两年诉讼过程中没有被否认。如果法院接受这个结构作为制度性证据,它的说服力超过任何单个消费者的证词:因为它揭示的不是个别 SA 的灵活操作,而是公司层面的系统设计。你不需要相信某个消费者"感觉被强迫了",看佣金表就够了。
诉讼经过了两轮修改。第一次修正诉状(2024 年 5 月)和第二修正诉状(2024 年 10 月)逐步强化了市场定义和损害论证。原告尝试把市场从笼统的"奢侈品手袋"收窄为"美国精英奢侈手袋",引入了 Birkin 转售溢价和等待期数据来证明其独特性。2025 年 9 月 17 日,联邦法官 James Donato 驳回了全部联邦法 claims,而且是以 with prejudice(不得再诉)的严格标准结案(The Fashion Law, 2025)。
裁定书指出了三项不可修复的缺陷。第一,相关市场定义不成立。原告提出的"精英奢侈手袋市场"没有说明什么是"精英奢侈"、哪些品牌在这个市场里、消费者怎么看待替代性。没有价格弹性和消费者偏好数据,Birkin 的竞争对手到底是谁无法在法律上确定。在这个问题上,法院对原告的要求可以这样理解:你不能只靠 Birkin 贵和稀缺就说它是一个独立市场,你必须证明消费者在 Birkin 和其他高价手袋之间不做替代选择,而原告没做到这一点。
第二,市场支配力无法证明。即使接受原告的市场定义(Birkin 占其中 60-75%),市场份额不等于市场支配力。原告没有提出任何事实说明 Hermès 能排除 Chanel、Dior 或 Louis Vuitton 竞争。Birkin 再稀缺,Chanel 的 Classic Flap 和 Dior 的 Lady Dior 也在市场上自由销售,而且需求同样强劲。这里有一个经常被忽略的细节:原告的市场份额数字本身来自它们自家分析,没有独立第三方验证,Hermès 也从未披露 Birkin 的产量和收入。
第三,竞争损害不存在。原告把丝巾、鞋履、香水、家居、珠宝全捆在一起当作"附属品市场",但没有提任何证据说明 Hermès 在这些品类上排挤了竞争对手。消费者为了 Birkin 多买了 Hermès 的丝巾,不意味着 Chanel 的丝巾卖不出去了。如果消费者本来就不打算买丝巾,竞争对手根本没有损失销售额。这是案件最薄弱的地方:原告无法把消费不满转化成可计量的竞争损害。
法官的结语划了一条清晰的边界:"Hermès 把 Birkin 留给最高消费的客户,这件事本身不构成反垄断违法行为。" 反垄断法管的是竞争秩序,不是消费公平。这个区分是理解整件事的关键。
Birkin 的多元品类展示。Birkin 是否是"不可替代的奢侈品"、它是否存在独立于其他奢侈手袋的市场,是本案市场定义争议的核心。来源:Getty Images / The Hollywood Reporter。
原告在 2025 年 10 月 7 日向第九巡回法院提交上诉通知。2026 年 2 月 17 日的上诉开状(opening brief)提出了四条论证(The Fashion Law, 2026)。这四条论证比初审时的版本更精细,也更值得品牌关注。特别是市场定义和单一品牌市场力量这两条,直接挑战了初审法院最核心的推理。如果第九巡回法院在这两个问题上的态度与初审法院不同,整个案件的性质就会改变。
第一,市场定义。原告主张初审法院在立案阶段对相关市场定义要求过高。第九巡回法院的先例并不要求原告在初始诉状中就提供完整的市场分析,只要能提出一个"表面合理"的定义就够立案。具体市场边界可以在发现程序(discovery)中通过证据和专家证言来确定。第二,单一品牌市场力量。原告主张 Birkin 在文化地位、转售溢价和获取模式上几乎没有替代品,这种"独特性"本身就可以推断市场力量的存在。第九巡回法院在 Eastman Kodak 案中承认过单一品牌市场在某些条件下可以成立。第三,per se 违法标准的适用。初审法官在庭审中曾暗示 per se 标准"可能过时了",但原告认为他们的指控已经满足 per se 违法的最低门槛:强制购买事实清楚,附属品市场受影响的交易额远超 de minimis 标准。第四,竞争损害的呈现。原告这次带来了转售市场数据:Hermès 非包袋产品(丝巾、珠宝、家居)在二手市场上以 pristine(近乎全新)品相出现的比例显著高于竞品同类产品,用来支撑"消费者被强迫购买了根本不需要的产品"的推断。如果这些转售数据能被法院采信,它可能是最能绕过"消费公平 vs 竞争损害"二分法的论证路径。因为 pristine 品相占比过高,暗示的不是消费者用过后转售,而是买了就没用过。
The Fashion Law 在 2026 年 5 月还报道了另一条法律战线,租赁平台 Vivrelle 对 Hermès 提起了关于 Birkin 可获得性的诉讼(The Fashion Law, 2026)。这个新兴诉讼的细节有限,但"租赁平台起诉品牌限制产品可获得性"本身就是一个新信号:对配额制度不满的不限于终端消费者,还有整个围绕 Birkin 转售和租赁生长的二级市场生态。
这场诉讼的意义在于它确立的法律边界。即使第九巡回法院维持驳回,Hermès 的稀缺系统在法律上被确认"不违法",这本身已经是一个重要判断。它意味着像 Hermès 这样依赖稀缺性管理的品牌模式,在美国法律体系中有明确的生存空间,只要品牌不跨过"排除竞争"这个门槛。关键认知是这个结构断裂:反垄断法是为了防止企业用市场力量排除竞争而设计的,不是为了纠正企业让消费者"花冤枉钱"的行为。原告自始至终无法把消费不满转化成竞争损害。如果消费者本来就不打算买丝巾,那她为了 Birkin 买了 Hermès 丝巾这件事,对竞争对手的销售额没有影响。这个逻辑在法学上叫"不存在市场排挤";没有排挤就没有反垄断问题。
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个案子也暴露了稀缺系统的软肋。2026 年的 Hermès 面对的不只这一个诉讼。社交媒体的攻略已经把配货操作细节完全公开,Vivrelle 从租赁平台角度施加压力,第九巡回法院如果以任何理由部分恢复原告诉求,哪怕只是恢复州法层面的审理,品牌就需要在制度透明度和法律合规之间找到新平衡。更深层的问题是:配额制度依赖信息不对称运转,而互联网正在逐步消除这种不对称。当每个人都知道"花多少钱、买什么品类、找哪个 SA"的精确参数时,这套系统还能保持原来的效力吗?法律方向的不确定性和透明度压力,正从两个方向挤压配额制度,而这两个方向在五年前都不存在。
这个节点不是配货制度已经走到尽头。它是在回答一个更有趣的问题:如果有一天配额制度被打破,那种力量可能从哪里来。2024 年加州反垄断诉讼给出的初步答案是法律,而不是市场。即使 Cavalleri 案最终被全部驳回,它已经改变了一些东西:它让 Hermès 的配额制度从"没人知道存在"变成了"法院审查过但并不违法"。后一种状态比前一种脆弱:因为如果未来有更强的事实证据或更精确的法律论证出现,法院的结论可能不同。John Yun 在 Truth on the Market 上指出,即使 Hermès 赢了诉讼,诉讼过程中的发现程序也要披露大量商业秘密,包括产量数据、CRM 记录和 SA 培训手册。这些信息一旦公开,对稀缺系统的伤害可能比败诉更大。Truth on the Market 上 George Mason 大学反垄断学者 John Yun 的评论点出了这个问题的另一面:即使 Hermès 赢了诉讼,诉讼过程本身也要披露大量商业秘密(产量数据、CRM 记录、SA 培训手册),这些信息一旦公开,对稀缺系统的伤害可能比败诉更大(Truth on the Market, 2024)。
2025 年 9 月联邦法官 James Donato 驳回 Hermès 反垄断诉讼。法院裁定"把 Birkin 留给最高消费的客户,这件事本身不构成反垄断违法"。来源:The Fashion Law。